发布时间:2019-05-12 作者:admin
各单位: 2014年,全公司干部职工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鼓舞下,围绕“科学发展 富民强队”目标,团结拼搏,开拓进取,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为了总结工作,表彰先进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4年度考核总结评比工作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年度工作总结。
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,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、经验教训、困难和问题,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、新情况和新机遇,提出2015年工作计划。
二、年度职工考核。
各单位要按照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,召开一次年度总结会,由职工进行口头述职,根据职工个人表现和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评。
各单位于1月27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,并将职工年度考核表报送劳动人事科。
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评议。
公司将于2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召开2014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议,对全公司中层干部进行评议。
集团公司的班子成员、各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及2014年度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口头述职,由部分职工代表和与会中层干部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。
全队担任实职的中层干部都要就201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、职责履行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总结,并向党委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述职报告1份。
三、年度评优评先 1、评比项目: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优秀项目负责人(队管项目)、优秀经营承包人(含工勘处、分公司、分院经营承包责任人或单项目承包人)、突出贡献奖和其他评比项目(《公司奖励暂行办法》规定的奖励项目)。
2、评比名额:先进集体5-7个(其中机关科室2-3个,二级经营单位3-4个);先进个人控制职工总数15%左右;其他奖项名额不限。
3、评比方法: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行申报,须向队工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1份。
先进个人由职工所在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评比比例进行推荐;队中层干部在述职述廉后,根据民主评议结果,由党委办进行推荐。
优秀项目负责人、优秀经营承包人和突出贡献奖由所在单位推荐。
队考核评比委员会根据申报和推荐意见,对各类评比奖项进行集体评议,决定最终获奖单位或个人。
四、组织机构。
成立考核评比委员会,负责的考核评比工作。
各单位要本着客观、全面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做好2014年度总结考核评比工作,必须严格按队有关评优评先的规定执行,杜绝走过场、弄虚作假、“轮流坐庄”等不良现象,确保考核评比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真正把勤奋工作、表现优秀、业绩突出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,让先进人物获得应有的荣誉,从而有效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比先进、赶先进的热情,推动经济发展、促进和谐稳定。
特此通知 2015年1月22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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