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二届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5-12        作者:admin

为加强我队精神文明建设,丰富广大青年业余文化生活,为青年职工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。

队团委计划在今年五月开展“火红的五月·青春的旋律”第二届青年歌手大赛活动。

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坚持“主题鲜明、面向青年、立足基层、务求实效”和“隆重、热烈、活泼、新颖”的原则。

二、活动时间、地点 时间:2016年5月4日下午14:30; 地点:十五楼会议室(待定)。

三、参赛报名条件、办法及要求 1.参赛对象:凡35周岁以下(含长聘)的青年男女,均可报名参赛。

2.报名办法:以各团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,每个支部选送1名选手进入决赛。

也可自荐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。

四、比赛内容 参赛选手演唱一首内容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,能反映当代青年精神风貌的流行歌曲或艺术歌曲。

体现新时期青年人朝气蓬勃、充满活力、健康向上的新形象、新风采。

五、比赛形式和要求 1.选手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表,演唱时间限制在6分钟以内,要求自备伴奏音乐,自行化妆,自备服装和道具。

2.参赛曲种为美声、民族、通俗三种;参赛选手需准备二首曲目提交大赛组委会审核。

3.演唱可采取独唱、对唱、重唱等多种形式;伴奏可采用自唱自奏、他人伴奏、伴奏带等形式;每个节目参赛人员总数不得超过3人(含伴奏人员)。

六、比赛办法及步骤 1.预赛阶段:报名选手分支部进行预赛,选手按当场抽签顺序上场,演唱一首歌曲,演唱后由本支部成员匿名投票选出参加复赛的歌手。

最后确定10名选手进入决赛。

2.决赛阶段:选手按抽签顺序上场,演唱一首歌曲,由5位评委打分,当场确定获奖名次;最佳人气奖和最佳舞台表现奖由现场随机抽出的30位观众上台投票选出。

3.设奖:本次比赛采用现场评分制。

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1名、三等奖1名、最佳人气奖、最佳舞台表现奖各1名、纪念奖若干名,分别颁发证书、奖品或奖金。

七、评分标准 1.演唱技巧:参赛选手的音准、节奏、音色、乐感和对作品的理解完整的表现出来。

2.台风:参赛选手的形象、化妆、服装、表演大方得体,具有较好的舞台艺术风格。

八、工作要求 1.各部门要给予本次大赛高度重视,要从弘扬天良文化,打造公司文化品牌的高度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,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,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,广泛深入地发掘优秀文艺人才,为广大青年团员展示才华提供广阔舞台。

2.队网站、报纸、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,要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,扩大社会影响。

附件:地勘局公司第二届“青年歌手大赛”选手报名表 共青团江苏省地勘局公司委员会2016年4月14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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