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省直单位公租房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5-12        作者:admin

局属泰州市各二级单位: 江苏省行政事务管理局开展省直单位公租房需求情况摸底调查,主要是解决2016年10月31日在编在册、本人及配偶均没有在泰州城区内购买住房、继承或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。

公租房面积大约30平方米,租用年限3年。

具体情况请下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 www.hnhq.gov.cn住房保障管理--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内。

请根据文件要求填写表格,报送财务处。

电子表格可发送过来,再送一套纸质的表。

时间11月16下班前报送。

请抓紧时间落实有问题请来电话。

请符合条件的、有需求的在编职工11月16日下班前到财务科1322办公室报名。

财务科2016年11月16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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