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9-04-29 作者:管理员
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,省属高校: 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〈关于开展 2019 年百千万 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〉》(人社厅函〔2019〕49 号) 精神,为全面贯彻党十九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,不断加强高层次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现就 2019 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 级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重点
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突出联系培养,进 一步聚焦“高精尖缺”人才、聚焦“人工智能”等重点领域、聚 焦“卡脖子”关键核心技术、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。 各地、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,优先推荐长期扎根贫困地 区或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专家;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,产业创新类人选推荐应以非公领域人才为主。
二、人选条件
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道 德,潜心一线科研工作,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年 龄在 50 岁以下(1969 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),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,具有创新思维,能 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。 (二)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能够 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促进理论原始创新,对学科发展 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 (三)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、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,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 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。 (四)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 和国际视野,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、关联度大、支撑引 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,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 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,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。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(含项目、工程)支持的人员, 特别是已经入选“千人计划”“ 万人计划”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。 121 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三、选拔程序
(一)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省直有关单位、省属高校,按照人选条件推荐 1-2 名人选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 没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可不报。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化原则向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。 (二)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省直有关单位、省属高 校必须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根据申报情况, 组织专家评审、进行考察公示后,向我厅报送名单和相关材料。 (三)我厅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查,并组织专家评审、考 察公示无异议后,提出我省拟推荐名单,按相关程序上报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。
四、报送材料
(一)书面材料一份。包括单位推荐函、 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 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》( 简 称 《 情况登记表》, 下 同 )、推荐 人选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) 。单位推荐函需说明人选基本情况、推 荐程序、专家评审、公示情况等,并加盖单位公章,注明责任部 门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。涉密推荐材料,单位需严格审核并脱密 处理。 (二)附件材料一份。包括推荐人选的证书、业绩证明材料 等(列目录单独装订复印件,不超过 60 页) 。附件材料由单位人 事部门审核把关,加盖公章,审核人签名。 (三)《 情况登记表》及电子数据。在东方智辰网站 (http://www.zhichen.com.cn) “下载中心”—“智辰软件”—“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”栏目,下载“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”(区分一般申报类和产业创新类下载不同软件)。通过软件填 报个人信息,生成 RPU 数据文件(按“申报人姓名+推荐类别” 格式命名), 同 时 打 印 《 情况登记表》( A4 规格双面打印胶装), 按 要 求签字盖公章(软件使用可咨询 010-83065045/46/47) 。 (四)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相关省直单位、省属高 校要严格按规定推荐;严格审查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,对于申报 材料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,一经发现取消推 荐人入选资格,并记录在案。
相关材料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8 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。逾期不再受理。 地 址:泰州市泰安区银杏路 6 号省人社厅综合楼 806 联 系 人: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龙涛 电 话:0523-84900076(兼传真) 电子邮箱:120355517@qq.com。
附件: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
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19 年 3 月 2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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